煤礦用平板車管理制度
一、車輛的管理
1.全礦所有運送物料的平板車由機械隊集中管理,統(tǒng)一編號、發(fā)放回收。需要使用平板車的單位,要填寫領票,經(jīng)單位主管領導簽字蓋章后到機械隊辦理領用手續(xù);
2.根據(jù)使用單位實際情況,各盤區(qū)使用時間限定為:新舊307盤區(qū)、309盤區(qū)為4天,311盤區(qū)為6天。各單位使用完畢后,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及時返交機械隊。
3.使用單位確因工作需要延期使用的,要提出書面申請,并報機械隊有關領導批準,辦理延期使用手續(xù)。
4.送物料途中若多個單位互相交接運送時,使用單位必須相互辦理車輛交接手續(xù),對車況交清接明,否則回交車輛出現(xiàn)損壞,對其進行處罰。
5.現(xiàn)有48輛方頭平板車及裝支架用的圓頭車,只限于運送液壓支架。原則上不得運送其它物料,特殊情況急需使用的,要經(jīng)有關領導批準,并辦理相關手續(xù),方可使用。
二、車輛的維修
1. 所有車輛交回機械隊后,修理人員根據(jù)損壞情況,及時組織修理。
2.要建立健全平板車維護檔案資料,對修復的車輛必須記錄修理情況,以備查閱。
3.因修復質量出現(xiàn)問題,要追究修理人員相關責任,并對其進行罰款。
三. 處罰辦法
1.使用單位不按時返交車輛的,每輛車延期一天,罰款20元。
2.因不負責任造成車輛大架損壞,由機械隊、事故辦、經(jīng)考辦、責任單位進行追查鑒定,并根據(jù)損壞程度進行處罰。
3.丟失1付輪對罰款1500元,1付三環(huán)鏈罰款200元,1個插銷罰款100元,并根據(jù)實際丟失量,累積罰款。
4.罰款由機械隊報送機電管理部,在一體化中考核,從責任單位工資中扣除。
物料車管理
(1)使用礦車、平板車、花欄車等各種車輛出料的單位必須出具配車小票。
(2)入井料車管理:運輸隊根據(jù)配車小票提出的數(shù)量配給料車,料車入井后,必須在一個圓班內返回,否則每積壓一個小班,按每臺車罰款10元進行計算,返車時必須及時同運輸隊進行溝通,積壓車單位不再二次配車。
(3)升井料車管理用車單位使用各種車輛裝件升井,必須當班返到絞車道車場,運輸隊及時拉運升井,升井后物料車必須立即卸車,以免造成在地面設備道積壓車輛,堵塞地面車場,無法循環(huán),隨意丟放,對不能及時卸車造成設備道堵塞的使用單位按照每小時每臺車罰款10元進行處罰。
(4)升、入井或中轉物料車必須在車幫上明顯標明車的去向、日期、班次、使用單位(原有寫的以前的字跡必須擦涂干凈),否則不給予提升運輸,并且按造積壓車輛進行處理處罰,所造成的生產(chǎn)影響由該單位負責。
(5)對超高、超寬、超重、捆綁不牢固的物料車由使用單位進行處理,否則運輸隊將不給予提升、運輸,處理不及時將給予處罰。
花欄車、平板車管理
(1)使用單位必須使用完好的花欄車、平板車,嚴禁使用零部件不全的車輛進行拉放、裝運物料,對不完好的平板車、花欄車運輸隊必
須抓緊及時的進行修復,否則影響生產(chǎn)將對運輸隊進行處罰。
(2)隨意丟棄使用的花欄車或平板車,或將花欄車、平板車推翻道外,對使用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/臺。
(3)因使用單位原因造成花欄車或平板車不完好的 ,如輪對、車斗、銷、鏈、瓦座、碰頭、前插銷拉手等零部件損壞的,經(jīng)確認后按照車輛配件供應原價進行罰款賠償,嚴重的處罰用車單位負責人按每臺車200元進行計算。
(4)因使用單位原因造成車輛報廢的,按照車輛供應原價進行罰款賠償。